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下坳乡某村中年男子覃某,因赡养纠纷,被一位八旬老太太卢某告上法庭。2013年3月,都安县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即将开庭审理此案。
家住下坳乡某村的本案原告卢某是一位八旬老太太,文盲,她没想到自己如此高龄还会打上官司。
原告卢某在《民事起诉状》中诉称:2012年农历3月14日,被告覃某占用原告的旧房建新房,被告答应建成新房后负责赡养原告,养老送终。没想到新房建成后,被告以新房是他建成、所有权归被告所有为由,不给原告住进新房,原告如果想要住进新房需支付15万元方能入住,并多次对原告进行威胁,不同意赡养原告,经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调解,均因被告无理取闹而不成功。
为维护合法权益,原告卢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替原告做主,判令:1、被告覃某义务赡养原告,并安排原告住进被告已建成的新房;2、被告每月支付30斤粮食及100元给原告;3、其他赡养人已尽其赡养义务,不列为被告。
目前,法院已受理了此案,即将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