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资深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呼格案”真凶一审判死刑后上诉 内蒙古高院受理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7日 桂林资深律师  
“呼格案”真凶一审判死刑后上诉 内蒙古高院受理 2015-03-04 来源:法制网 浏览次数:0  图为庭审现场。 中新社发 钟欣 摄1月5日        中新网呼和浩特3月3日电 (张玮 张瑾娴)3日,记者从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获悉, 呼格案 真凶赵志红一审被判后,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近日,该院已受理其诉讼申请,并将依照法律程序审理此案。 据了解,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9日公开宣判了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判决书显示,赵志红系 呼格案 真凶,一审被判死刑。宣判后,赵志红在上诉期内向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书面提出上诉。 内蒙古高院宣传处处长梁树德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 赵志红提起上诉是他拥有的权利,高院将会依照法律程序审理此案。 他说: 虽然高院已接受赵志红的上诉,但案件需进行严格审理过程,具体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1996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发生强奸杀人案(下称 4 9 毛纺厂女厕女尸案),年仅18周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并判处死刑。2005年被称为 微笑杀手 的赵志红因涉嫌强奸、杀人等罪,被公安部定为督办案件之一。落网后,他主动招供 4 9 毛纺厂女厕女尸案是其所为。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完)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桂林资深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878352627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