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维律师,桂林资深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利业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张子维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驾驶证也是行政许可的一个种类,行政机关有权撤销驾驶证。如果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的可能会被撤销驾驶证,如果想要重新上路驾驶就要重新考证。那么什么情况下撤销驾驶证驾驶证撤销后多久才能重考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情况下撤销驾驶证驾驶证撤销后多久才能重考
撤销驾驶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依法做出的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对以非法手段取得驾驶许可所作出的终止驾驶资格的处理决定。我国对机动车驾驶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动车车型准驾行政许可制度。对那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许可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撤销通知书送达违法行为人,并将收缴的机动车驾驶证连同撤消决定书转至核发地车辆管理所。
撤消驾驶证需要满三年才可以考驾驶证。下列情形会被撤销驾驶证:
1、不缴纳罚款的;
2、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
3、不参加交通违章记分考试的;
4、经通知仍不领取被滞留的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正证的。
什么情况下撤销驾驶证驾驶证撤销后多久才能重考
驾驶证撤销后多久才能重考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以及驾驶许可依法撤销未满三年的,均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二、撤销驾驶证的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对当事人驾驶资格最严厉的一种处罚,即对于实施了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停止其驾驶资格的处罚方式。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领的期限,依照机动车驾驶证登记管理法规的规定执行;而对于交通肇事后逃逸而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则行为人终生不得再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所谓的;终身禁驾;。
在新的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驾驶证吊销的情形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可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但如果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则不可以吊销其驾驶证。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的7种交通违法行为:
1、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两次以上
2、驾驶拼装机动车或报废车,处以罚款后吊销驾照
3、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5、违规驾车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
6、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照或驾照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
7、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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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人和受害人首先要冷静下来,然后再报警,等待交警前来处理,保护现场,抢救财物。如果肇事司机在肇事后自行离开现场的,比如前往医院等情形,那么交通肇事离开现场后还能报保险吗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肇事离开现场后还能报保险吗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综上,离开现场不等于肇事逃逸保险公司仍需赔付。
二、肇事逃逸保险免赔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车主投保的《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及《机动车第三者保险条款》一般都将;交通肇事后逃逸;列入免责条款。因此,如果投保车辆的司机交通肇事后逃逸,保险公司往往依据免责条款不予理赔,这样会给投保人的索赔带来很大麻烦,可能达不到投保的目的。
肇事后司机之所以逃逸,一般出于恐慌心理、畏罪心理、侥幸心理等。判定肇事司机弃车逃离现场的行为是否为;交通肇事后逃逸;,关键在于司机逃离现场主观上是否;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本案中,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王某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交警也未认定王某系交通肇事逃逸,而且王某已委托他人向保险公司报案,现场并未破坏,也未造成人员伤亡,所以不构成逃逸。
但法官还是要提醒大家,在发生交通肇事后,一定要及时报案,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员。逃逸意味着驾驶员放弃了对被害人采取抢救措施,并将被害人放到一个存在随时可能被其他过往车辆碾压的危险环境中,这不仅对被害人造成极大的危害,而且肇事司机不履行及时救护的法定义务,又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严重者或构成故意杀人。
三、交通肇事逃逸
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
这里所说;;是指民事,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法律将该确定为推定过错.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
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属情节加重犯,刑法将此规定了较重的量刑.需要提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故意杀人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
如全国关注的郑州市公安局民警张金柱交通肇事案。张在驾车行驶时因车速过快,将骑自行车的苏东海和其儿子苏磊撞得飞弹起来摔倒在地,同时将苏的自行车挂在肇事车下。沿途群众不断惊呼,张仍疯狂逃跑,将苏东海挂在车上拖行1.5公里后被武警和群众截获才被迫停下。最终苏东海重伤,苏磊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死刑,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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