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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将房屋出租产权人有权收回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8日 桂林资深律师  
3年前,我和妻子离婚时达成调解协议,她享有房屋的居住权,我享有房屋的产权。上月,我得知前妻将该屋出租,每月收1000元的房租。而我现在需要租房住。我可否向法院请求收回前妻的居住权?

    律师: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享有房屋使用权的一方,如再婚或者拥有自己的房产或者不再需要使用这一个房屋等条件,将丧失房屋的居住权。只有符合这一规定,法院才能支持你的请求。你需要向法院提供你前妻出租房屋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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