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资深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没有协议的租房合同出现纠纷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0日 桂林资深律师  
【问题】
我是一刚毕业学生,到外地打工,开了一个门头。因扩大规模,通过当地一个熟人介绍租了一个门头。该房子是张某租他厂里的,每月230元。张某又租给夏某,每月260元,夏某系一私营厂长,夏某又租给他厂一职工李某。李某用了有一个多月,因效益不好,关门了。后该房一直闲置。我通过熟人和夏某联系的,只是通过电话,未见其人。因熟人说先用着,以后再说,也没签合同,没谈价格。谁知用了半年后,夏某找上门来,要房租,每月400元。在夏某来之前,我根本没见过他,他也从没来过。他说每月房租400,三天之内交上,否则起诉。我步入社会不久,在外人生地不熟,我该怎么办?他说要400,我就得交400吗?我和他没有任何协议。
  
【解答】
   可以说明口头合同已经成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价格的,租金一般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桂林资深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878352627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